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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名字變更為小孩竟會被課稅?2大關鍵稅務陷阱恐讓資產縮水!
文:My保險我幫您!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加入《Money錢》雜誌官方line@財經資訊不漏接【我們想讓你知道】很多人以為把保單名字改成小孩的,只是普通的「行政手續」!小心!在國稅局眼裡,這個動作可能讓你的資產瞬間縮水10%以上,許多父母習慣在孩子成年後將保單轉讓出去,卻忽略了隱藏在背後的稅務風險。要來幫大家破除迷思,告訴你為什麼「改名」其實就是「送錢」! 在資產傳承的規劃中,父母常在孩子年幼時,以自己為「要保人」投保並繳保費,等孩子長大後,再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孩子,大家常誤以為這只是保單換個名字,不涉及金錢往來。但請記住這個觀念:變更要保人=移轉財產。主要是因為保險契約在法律上具有財產價值,一旦你把保單的「名字」改了,等同於將這份財產「無償」送給他人。如果超過免稅額,又沒有依法申報贈與,國稅局可是會找上門! 要保人變更就是「贈與行為」根據《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費的義務,也同時享有以下權益:● 隨時終止保險契約,並取得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權利。● 申請保單貸款的權利。因此爸媽將「要保人」由自己變更為小孩,等同將自己應得的保險財產權益,送給「新的要保人(小孩)」,這就是「贈與」。那麼贈與金額怎麼計算?國稅局會以「保單變更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贈與金額,而非你過去累計繳了多少保費。 陷阱一:超過免稅額的「贈與稅」許多民眾直到被查稅才發現,原來「變更保單」也會佔你的免稅額244萬。 案例說明:阿明在114年1月將一張原由自己投保、兒子為被保險人的保單,「變更」要保人為兒子,贈與金額是以「保單變更日」當天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來核算,如果變更要保人當天,該保單的價值準備金為300萬元,那麼這筆保單贈與的金額為300萬元。贈與稅:(300萬-244萬)x 10% = 56,000元。註:114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 陷阱二:你不可不知的「死亡前2年贈與」併入「遺產稅」有些人認為「配偶間贈與免稅」,所以把保單轉給配偶就沒事了?這是稅務盲點!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為了防止臨終前脫產,法律規定原要保人在變更後2年內過世,變更對象(即新的要保人)若為以下對象,該保單仍須併入「遺產總額」:1.配偶2.各順序繼承人(如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3.上述繼承人之配偶(最常被忽略的盲點!)案例分析: 小華在113年6月將保單變更給配偶小美,當時保單價值500萬元(夫妻間相互贈與免稅)。然而小華不幸於114年10月過世(變更後2年內過世)。此時,這份保單必須以「繼承日(死亡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假設增值到550萬元)全數併入小華的遺產總額課稅,而非當初贈與時的500萬元。說明:贈與稅原本是以「變更日」的價值計算,但若是2年內過世,這筆財產必須改以「繼承日(死亡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計算標準。 最後,如果不小心漏稅了怎麼辦?別擔心,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只要在「被檢舉」或「被調查」之前主動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款,就能免除罰鍰,利息錢絕對比罰鍰便宜許多!資產傳承是為了給家人保障,但若因為不了解稅法而導致辛苦錢被罰,實在得不償失。變更保單前,務必先試算價值並留意時效限制,守法報稅才是最聰明的節稅規劃。中高資產族群一定要留意稅務風險! 本文轉載自My保險我幫您!作者為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原文於此 加入《Money錢》雜誌官方line@財經資訊不漏接本文轉載自CMoney,原文標題:保單名字變更為小孩竟會被課稅?2大關鍵稅務陷阱恐讓資產縮水!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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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讓利好香?小心國稅局盯著你!買房送裝潢 恐暗藏稅務地雷
加入《Money錢》雜誌官方line@財經資訊不漏接【我們想讓你知道】房市自2024年因限貸令轉冷,建商為守住行情,常以「買房送家電裝潢」等名義變相降價。提醒購屋民眾,收受這類折讓時若未如實申報,可能成為國稅局查核與追繳稅款的對象。 撰文:余佳璋 案例說明:建商送裝潢其實是替房價灌水?陳大明有意購買新屋,當作未來結婚後的新家,因看到某建商推出「買房送裝潢」的促銷方案,便前往看屋,銷售人員提出「AB合約」方案,表示可讓其減少貸款壓力。做法是A合約載明較高的價款,供買方向銀行申貸,以此取得更多資金,但實際僅需支付較低的B合約價金給建商即可。陳大明乍聽之下,覺得似乎是兩全其美,但未婚妻則抱持著半信半疑態度,提醒大明再多考慮一下。政府為了抑制房價被炒作,於2016年開始實施房地合一稅1.0,更在2021年7月將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稅2.0課稅範圍。 建業法律事務所律師暨會計師黃品瑜表示,房地合一稅屬交易稅,核心原則是成交價扣除相關成本及費用後,有獲利就會被課徵,換句話說,採用的是「核實認定」。所謂的核實認定是指取得成本與出售價格,均應以實際發生、可供查證的金額為準;建商有折讓款或退款等,都需要先從合約金額中扣除,才是房地合一稅應該申報的成交價金額。案例中,銷售人員提供陳大明的AB合約方案,看似對陳大明很有利,但黃品瑜提醒,這種做法實際上踩到了房地合一稅的大地雷。若陳大明以成交價較高的A合約至銀行辦理貸款,並且申報房地合一稅,但實際只支付了較低的B合約金額給建商,一旦遭國稅局查獲,會認定陳大明申報的並非實際交易金額,除了需按實際成交價重新計算、補稅外,還會加計利息及罰鍰。黃品瑜也指出,買房送裝潢除了採用AB合約外,實務上,建商可能並不會實際裝潢,而是退款給買方,讓其自行施作,這時成交價就需要扣除建商退回的裝潢款項,才是房地合一稅應該申報的成交價。 別以為國稅局查不到 購屋避雷3招求自保黃品瑜提醒,不少民眾誤以為「沒有白紙黑字就查不到」,因此抱持著僥倖心態,但實務上,國稅局的查核管道早已不只限於合約內容,而是會交叉比對建商的資料,常見勾稽方式包括:1. 資金往來的異常追蹤若建商於交屋前後,以「裝修補助」、「工程退款」等名義將款項匯回買方帳戶,或是買方根本沒有匯足成交價款至建商帳戶,國稅局均可能透過金融帳戶金流比對而發現異常。2. 實價登錄交叉比對若該案實價登錄金額明顯高於同一個時間其他成交案件,或同一建案的相同、相近樓層價格,國稅局通常會先列為重點查核對象。3. 房地合一稅勾稽建商開立的發票金額及帳冊中銷售收入,與買方申報的取得成本若不一致,國稅局可能會進一步調閱合約、付款紀錄與建商帳冊,導致買賣雙方同時被查核。那麼,民眾買房時要注意什麼,才不會誤觸稅務地雷呢?黃品瑜提供購屋稅務「自保3招」:1. 誠實申報:不論有折讓、回扣或退款,務必以「實際支付給建商的淨額」作為成本來申報。2. 文件齊全:合約應載明所有折讓事項。若後續有變更(如客變、退款),必須保留補充協議或客變確認單。3. 保留金流證據:保存所有匯款單據、存摺影本,以利國稅局查核時能舉證說明。提醒民眾,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依規定應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30日內申報,若已屆申報日但建商尚未退回款項,仍應先在期限內辦理申報,待收到款項確定減價金額後,再向國稅局提出更正申報,以免因逾期而受罰。 購屋自保3招1.誠實申報:扣除折讓、回扣、退款,以「實際支付淨額」申報。2.文件齊全:合約載明折讓協議,客變單、補充合約等缺一不可。3.保留金流證據:匯款單與存摺影本等金流證據至少保存7年。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僅示意 /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請謹慎為上)文章出處:《Money錢》2026年3月號下載「錢雜誌App」隨時隨地掌握財經脈動 加入《Money錢》雜誌官方line@財經資訊不漏接本文轉載自CMoney,原文標題:建商讓利好香?小心國稅局盯著你!買房送裝潢 恐暗藏稅務地雷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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